本校為推行各項教育活動及行政業務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及相關法令規定,將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 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詳閱以下告知事項:一、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:學生姓名、學號、班級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方式(電話、地址、電子郵件)、監護人姓名及聯絡方式、學生成績、出缺勤紀錄、健康狀況、獎懲紀錄等。其他經您同意提供之個人資料。二、蒐集目的:升學輔導、學籍管理、教學活動、學生輔導、成績評量、獎助學金申請、活動參與、校務行政、緊急連絡、學生健康管理、親師溝通、校園安全維護等。其他經您同意之特定目的。三、蒐集方式:透過學校網站、報名表單、問卷調查、活動簽到、學生資料表、健康檢查表等管道,直接向您或您的法定代理人蒐集。透過其他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,間接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四、利用範圍:本校為執行上述蒐集目的,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內,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相關單位或人員,例如:教育主管機關、醫療機構、社福單位、其他學校等。在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下,得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合作廠商,例如:提供學生午餐、校外教學等服務。本校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作其他目的以外之利用。五、個資使用期限:自取得日起算至銷毀日共計6年五、當事人權益: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,您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、刪除個人資料之權利。若您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填寫本校「個資行使權利申請書」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本校提出申請。六、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措施:本校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,以防止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。本校將定期檢視並更新安全措施,以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。七、其他:若您對本校個人資料保護告知事項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校「個資保護聯絡窗口」。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告知事項之權利,修改後之內容將於本校網站上公告。聯絡方式:學校名稱:立志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立志高級中學、聯絡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98號、聯絡電話:(07)3922601轉圖資室、聯絡人:蔡組長、 電子郵件:bgk@lcvs.kh.edu.tw
